第7章 突破
第7章 突破
击败唐宏宁的姚珏从斗魂场里面出来,头也不回的钻进了旁边的饭馆,点了快三枚银魂币的餐食,宛如饿死鬼投胎一样狼吞虎咽。引得周围不少人侧目。
常言道饱暖思|淫|欲,不过年仅十岁的姚珏自然想不到这些,去重新买了两件短衫之后便返回酒店酣睡去了。
虽然现在只是上午,但是暖洋洋的全身和微微发痒的伤口很快就让姚珏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的清晨,醒来的姚珏握了握拳,发现自己竟然一连直接突破了两级魂力,现在已经有十四级了。
兴奋的吃了一顿早饭,姚珏再次踏上了前往大斗魂场的道路。
等级一下子提升两级,一路走来感觉阳光都明媚了不少。
星罗大斗魂场前,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正在等他。
唐宏宁。
“你好,姚珏。”
“唐小姐?”
姚珏先是愣了一下,随即问道。
“不知道唐小姐找我何事?”
一看唐宏宁就是来等他的,虽然两人并不熟,但是不能失了礼数。
一头短发的唐宏宁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健康的气息,俏脸微红的她开口道。
“我想邀请你来做我的家臣,我现在虽然在唐家说话不算数,但是我是唐家嫡系。”
唐宏宁看向姚珏,她昨天回去之后已经让人调查过姚珏,这人没有什么背景,甚至可以说是从天而降,一个月之前出现在星罗城中还差点给一个屠户给难住了。
但是就姚珏昨天表现出来的实力和年龄来看,还是大有可为的。
‘家臣吗?’
姚珏思考了一下,确实有一丝的心动,唐家是星罗帝国的一个大诸侯,不过很快又放弃了这个想法,成为家臣就意味着这辈子就成为了唐家的人,自由不由自己了,而且还屈居人下。
“多谢唐小姐的厚爱,不过我本来就是个闲散惯了的人,怕是也做不好家臣。”
略作思考,姚珏拒绝了唐宏宁的邀请。
“好吧,可惜了。”
见姚珏果断拒绝,唐宏宁也没有继续追求,有些遗憾的点了点头。
目送唐宏宁远去,姚珏耸了耸肩,走进了斗魂场。
本来还准备和她做朋友的,现在看来两人的身份差距还是太多了,或者说唐宏宁根本就没有和他成为朋友的打算。
既然一开始双方的出发点就不在一起,那就多说无益了。
进入斗魂场,预约了今天的比赛,姚珏站在场边开始观摩了起来。
好像过一段时间有一场大赛,据说是来自星罗帝国第二大身份,布雷斯塔省的新晋钻石段强者来挑战上个赛季的全大陆冠军彭令。
当天似乎会来不少达官贵人来观赛,连皇家都会有人出席,大斗魂场为了到时候的比赛,现在就开始翻新装修了起来,主斗魂场还要再扩建几分。
从来没有上过主斗魂场的姚珏到是挺期待自己什么时候能有上主斗魂场的水平。
“姚珏,强攻系战魂师。”
“诺克斯,强攻系战魂师。”
今天已经打了四场比赛,可能是昨天心脏的怪异情况,今天自己的水平竟然强了很多,一路拿下四连胜,面前的棕熊武魂的诺克斯是自己今天的最后对手。
打了这几天的比赛下来,姚珏最喜欢的对手就是诺克斯这种。
血厚防高攻击低。
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沙包。
“武魂附体!”
诺克斯原本就高大的身体随着棕熊武魂的附体变的更加高大,比起武魂附体之后也只有一米六的姚珏高了不止一个头。
如同蒲扇般的大手朝着自己挥来,姚珏丝毫不避,率先出手的左拳便打了出去。
若是有人仔细研究过姚珏,一定会发现他出手永远都是左拳先手。
见姚珏不避,反而迎头而上,诺克斯冷笑一声,直接发动了自己的第一魂技。
“熊掌!”
虽然这个名字很抽象,但是他带来的收益却是实打实的。
金色的熊掌虚影宛如手套一般出现在诺克斯的手上,穿过空气带来骇人的呼啸声。
“屈人之威!”
虽然诺克斯被自己克制,但是姚珏丝毫也没有大意,瞬间发动第一魂技,带着斗气的左拳和诺克斯的熊掌撞在一起。
“轰!!!”
魂力在场中迸发,以力量在铁段著称的诺克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被这一拳给打退了。
姚珏可没有给时间让诺克斯吃惊,更加强悍的右拳紧随其后。
一拳砸在诺克斯的胸口,传出了‘咔嚓’一声。
“噗!!!”
诺克斯整个人倒飞出去,口中鲜血狂吐不止。
“不是很禁打啊?”
姚珏挠了挠耳边的碎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刚才那一拳砸在诺克斯胸口的时候,好像化作了一条红龙。
听到诺克斯宣布认输,姚珏也走到了诺克斯的身边,伸出手把他给拉了起来,顺便看了一眼他的胸前。
果然,被打中的地方有些许烧焦的痕迹。
搀扶着诺克斯走到台下,姚珏的积分已经来到了七分,到目前为止只在一天输了一场。
接下来整整三个月,姚珏一直保持着每天打五场比赛的好习惯,基本每天能够赢三,四把输一,两把,输的那一把还都是输在控制系魂师手中,中途也和唐宏宁有过数次交手,都是以自己的胜利告终,不过在第二个月份结束的时候,唐宏宁成功突破到了大魂师级别,不再和他在一个分区打比赛了,而在第三个月结束的时候,姚珏自己也成功晋级大魂师,段位也来到了银级,每获胜一场可以赢得十枚银魂币。
心疼的用五枚金魂币买了一份进入大森林的文书,为了稳妥起见的姚珏决定去星罗城的工会里面寻找队友,一起进入大森林,主要还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保障,进城快半年了,姚珏已经没有当初的野性了,这半年里面虽然每天和人交手,但是毕竟是魂师段位,很难有生死之际的关头,不像当初在大森林里面,每天都提着心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