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
“铛铛!”
“铛铛铛!”
“铛……”
那一声高喝之后,村中各处响起敲锣声,声浪交叠一声接一声,当是满村都能听见。
畜生也受了惊吓,鸡鸣狗叫此起彼伏。
嘈杂的声响如同开关,挨家挨户点起了油灯,原本昏暗的村庄一时亮堂许多。
接着,各家的老少爷们抄起锄头、铁锹、柴刀,叮嘱家中锁好门窗后,拿着火把朝着村头的方向奔了过去,片刻就聚了一大波的人。
老翻山贴着山脉,山中野兽品类众多,不乏野猪豺狼,而冯家村地处山脚,似这般山上畜生饿急眼下山来农户家偷鸡鸭去吃也是常有的事儿,周遭村户都会遇到。
精明的老一辈会在下山的要道上布下陷坑、捕兽夹,畜生也不全是无智之辈,它们知山下住着人,也知两脚兽虽单个战力不显,可一旦聚了众它们便讨不得好,更关键的是两脚兽懂借助工具的便利。
时间一久,野兽进村的概率也降了许多。
今夜这般敲锣打鼓喊乡户的阵仗,已是许久不曾遇到,能让一个村甚至几个村严阵以待,这代表成群的野兽下了山!而非大猫阿狗三两只。
能做到这一步,代表有人或其它的东西在山中驱赶他们。
而驱赶它们的东西,相比之山下村落扎堆的恐怖直立猿,更要让它们惧怕!
老宅内,卢俊义一行也被嘈杂纷扰的锣鼓声震醒。
方大同睡梦中正啃着鸡腿,被聒噪吵醒,不情不愿的揉了揉双眸,强烈的困倦让他睁不开眼:“是发生啷个了?深更半夜的扰人清梦,还让不让人睡了。”
他与张阿俊、卢俊义同挤一张床,睡在冯太白的屋子里,因又拼了两张床板,倒也不挤。
张阿俊探出耳朵听了外界动静,言道:“是山里的野兽下了村讨食,村户正喊人赶狼去。”
卢俊义披上褂子,麻利的拿起床头的三尺青锋剑,说道:“走,我们也去帮忙。”
武人天生爱凑热闹,他们也最喜遇到差不多的事,一是仗着人多没甚危险,二是行善事积德也能传播侠义之名。
说通俗点,就是现眼包爱装逼,最喜人多且能出头的大场面。
方大同、张阿俊也麻利穿好衣服,拿起了自己随身的兵器。
方大同拿一把八尺长、穿九环的关大刀,之前也是见识过的,耍起来虎虎生风,即便是拎着让人看了去,单是这份量也是足够骇人了。
张阿俊的随身兵器是一杆六尺长的狼牙虎头棍,材质木料似铁是极为难得的玄铁木,既有铁制的坚硬度又不似纯铁般沉重,棍子两头密集镶嵌了如狼牙般的倒刺,虽不如刀剑锋利,可若挨上了一棍子,最轻也当是头晕眼花、昏死当场。
三人来了院子,方大同先去安抚了红豆,让她莫要担惊受怕。
正待卢俊义想要叫醒冯常时,“吱呀——”一声,婚房的门从内推开,生了锈的合页咯吱作响。
“冯大哥。”卢俊义呼唤一声。
冯常却是说道:“你们起来作甚,回房歇着,不打紧的。”
自刚刚送走鬼差、村中敲锣的短短时间,冯常终是找到了窍门,退出了那玄之又玄的奇妙状态。
意识重归肉体,却是不疲不惫精神抖擞,整个人都焕然一新,体力充沛到能当牛使狂耕几亩田地。
他起床时惊扰醒了床头人,冯荷兰也不说他,用一双埋怨的双眸就那么静静地盯着自己,看的人心中发毛,仿佛背着妻子偷人被发现了的薄心汉,如我见犹怜的林妹妹让人心疼。
冯常知道冯荷兰的怨气来自哪里,他进入修行状态落在旁人眼里如同熟睡,怎的叫也叫不醒一直持续到了方才,自是耽误了夫妻间才能进行的激烈运动小游戏,年近三十又初为人妻,荷兰姐食髓知味也属正常。
若不是有要紧事,他当也克制不住,会趁着精力充沛的功夫扮演斩妖除魔的高人降服了这怨念满天的勾人小妖精。
冯荷兰从屋里拿出外套给冯常披上:“夜里凉,可别冻着了。”
同时,卢俊义也客气的回了话:“冯大哥我们借宿多日承蒙村户照顾,如今遇了事,也该尽一份薄力,我等俱是武人有功夫傍身,冯大哥尽管放心。”
“也好。”冯常没说拒绝的话,去老冯屋中拿了弓箭,说了几句宽慰的话,再让三妞、玉珠早些歇息,与娘道别后,再从灶房取了柴刀,便算是整装待发了。
“荷兰姐,我们回来之前还要麻烦你照看红豆,锁紧了门窗,如是院里来了畜生偷鸡偷鸭伤了骡子,也莫要开门,安心等我们回来。”
“好。”
卢俊义与方大同、张阿俊合力把红豆抬进了婚房。
红豆说:“卢大哥你们小心行事。”
卢俊义回了个微笑:“四妹只管放心。”
待紧闭了门窗,点起两杆火把,冯常带路连着卢俊义、方大同、张阿俊朝村头赶了过去。
黄狗汪汪叫着跟了上来。
方大同笑道:“这黄狗也晓得来帮忙哩。”
冯常解释:“黄狗是我爹以前当猎狗训过的,打猎总冲第一个上,如今年岁大了,就一直当家犬养着。”
冯常的父亲冯春东是个没证的黑猎户,之前闲聊时卢俊义几人也都知道了。
跑在支援的路上,方大同瞧见冯常背上的老弓,说道:“冯大哥还会射箭?”
冯常说道:“小时候跟着我爹上山学过几手,可别小瞧了我,不敢说百发百中,也能有个八成的命中率,五十步内指哪打哪,后来忙生计倒是有好些日子没有用过,也不知手生了没有。”
卢俊义兴致盎然:“待会冯大哥可要给我们露上一手啊。”
“好说。”
冯家村百余户人口,虽是小村,但往上都数能攀到同一个祖宗,打断骨头连着筋,凝聚力与行动力自不是旁的几个姓氏组成一个村的村户所能比的。
当铜锣敲响,凡村中青壮,乌泱泱都动员起来,路上三两人影自发结成队伍,如滴水入海,当到了村口,那条直通着老翻山的官道上,人数已过一百五十有余,后头也还有人朝着这个方向赶,队伍也在不断壮大。
此时,以一片麦子地为界限,村中壮劳力的浩荡队伍在这头,以狼王为首二十来头的狼群在那头。
现场,以一种诡异的气氛对峙着。
狼群寂静,人群也沉默。
这个时候,断不能咋呼起事,也不能真的吼上一嗓子一伙人乌泱泱往前冲,即便能赢也该是伤亡惨重。
不想让自己人白白流血伤了性命,正确的做法就是聚人群、壮声势!狼王会衡量得失,知晓不敌便会发号施令让族群撤退,这也是村户赶狼的常用手段,不用真个动手。
不然,把狼群逼急了,畜生临死前也是能咬死几个人的。
也在双方对峙的过程中,人群两点钟方向的麦子地里,一颗颗麦子被踩踏无声倒地,自远及近瞅着像是被人趟过了一般,留下一条仿佛被蛇爬过的痕迹。
近了,又近了。
夜色掩盖下,竟是没人发现!
忽的,随着一声“哼哼”的野猪叫,一个比不得麦子高的四脚畜生猛的冲出麦地,它壮如牛犊,浑身鬃毛钢针般根根倒竖,黑褐色的皮甲上布满陈年疤痕。
它的獠牙外翻,森白如弯刀,足有成人小臂长短,牙尖还挂着几缕不知是树皮还是血肉的碎屑,但见它四蹄刨地,溅起泥块碎石,鼻孔喷出滚烫白气,一双赤红小眼毒辣狠戾的死死盯住人群——猪突猛进,俯冲而来!
“是野猪!”
张阿俊率先发现,出言提醒已是晚了。
那野猪速度不慢,转眼已至眼前,不足三十米远!
倘若让它冲撞了去,人群聚起的威势当散,前有狼群虎视眈眈,到那时四散奔逃的人群便与待宰的羔羊没有两样。
方大同扛着关刀,抬腿便走,已是准备正面迎击。
然,
一根利箭抢先一步,划破漆黑的夜,带着尖锐的破空声,以一种无可匹敌的力道,精准命中那野猪的赤红小眼,鲜血四散溅红了飞扬的尘土。
“嗷嗷嗷——嗷嗷嗷——”
野猪吃痛,颓然倒地,痛苦嚎叫。
方大同回首的刹那,卢俊义也似有所感,侧目瞥向身侧。
只见冯常静立如松,左手持一张黑沉铁脊弓,弓弦犹自嗡鸣震颤,在跳动的火光照映下,弦影投在地上,如一条择人而噬的细蛇。
他面色沉静眉峰如刀,唇角微抿不见喜怒,唯有下颌线条绷紧如弓弦,透出一丝凛冽杀机。
射出方才一箭后动作不停,右手已自箭囊再抽出一支箭羽,铁制的箭头自夜中泛着寒芒。
搭箭,扣弦——动作行云流水毫无滞涩,箭未离弦却已有森然寒意迫人眉睫……